山东曹县查获侵权啤酒800包

2013-06-24 09:38:37 678 Admin

   中国消费网济南讯  近日,山东省曹县工商局对销售侵犯“青岛啤酒”商标专用权的经营者孙某,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侵权啤酒800包并处罚款的处罚。

  5月中旬,曹县工商局接电话举报,称某商店销售的瑞地山水啤酒,酒瓶上标注“青岛啤酒、TSING-TAO”字样,涉嫌侵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曹县工商局立即予以立案调查。

  工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,孙某处共有上述瑞地山水啤酒800包,是从山东龙盛啤酒有限公司购进的。该批啤酒虽名为瑞地山水啤酒,但其啤酒酒瓶标注“青岛啤酒、TS-INGTAO”字样,侵犯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,属侵权啤酒。

  工商执法人员依据《商标法》和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有关规定,对孙某做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、没收侵权瑞地山水啤酒800包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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